当前情况下,我们所拥有的字体数量仍显不足
在计算机时代,字库于我们每个人手边存在着。当我们于电脑上运用文字处理软件打出这样一篇文章,又想着给它更换成一种好看的字体时,我们事实上已然在和字库进行交互了。然而很多人并不知晓,当下我国汉字字库仅有421款,可是相邻的日本,汉字字库却多达2973款。不久之前,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开展征集意见的进程当中,我国字库行业的从业者在全力以赴地呼吁法律对中文字体字库权益予以保护。
中文字库,在国内的现状如何?又潜伏着怎样的危机?
——编者
在宁夏银川举办的第二十二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和大学版协旗下超过60家大学出版社、教育部直属出版社、中信出版社等知名出版机构签约,它们签署的是字库授权使用协议。到这时,在全国100余家大学出版社里,已经有超过60%的出版社接受了字库授权使用模式。
至此,又一次致使人们针对我国字库行业予以关注。于4月23日那天,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会同字库公司,一道发布了针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里部分相关条款的修改提议,进而呼吁国家法律对中文字体字库权益展开保护。
中文字库行业当中的从业者,越发强烈地产生了一种意识,这种意识就是,字库产业的命脉之处在于版权。
字库并非自动生成,一种字体从设计到完成测试需几年时间
张弥迪介绍,字体设计大体上能够划分成两类,对于印刷字体进行设计,以及对于标志字体进行设计。
张弥迪介绍,前者的成果是我们平常讲的“字库”,后者的成果通常呈现为品牌的标准字。对于大众而言,它们最直观的差异之处在于“字数”,标志字体设计所牵涉的字数量不多,一般仅局限于品牌名等少量的字,而且字库收录的字较为齐全,能够运用于印刷等对收字完整性有着较高要求的方面。
在张弥迪的认知当中,标志字体一般而言是要求能够呈现出品牌的独特特性的,当下存在着不少数量的标志设计案例,它们也会选择径直去采用现成字库里所拥有的字。在没有借助付费购买等诸多方式从而获取字库所有者所授予的相应授权的情形之下,是极易引发侵权方面的纠纷的。
2011年3月,国内主要字库供应商之一,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就是下边简称的“汉仪公司”,把婴幼儿用品企业笑巴喜公司告到了法庭。南京市中院在当年11月作出了判决,认定“笑巴喜”商标因为擅自使用“汉仪秀英体”,从而侵犯了该字体著作权,判处赔偿2.8万元。
字库,并不如许多人想象的是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的。
微软公司Vista操作系统简体中文版发布于几年前,那时人们发现其Word软件里出现了一款名为“雅黑”的新字体。“雅黑”字体是由微软公司委托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字库业务部设计的,该业务部是我国最早从事中文字库开发的专业厂商之一,简称“方正字库”。据媒体报道,这款字库包含数万个中文字符,平均每个字的成本约达100美元。
那被称作方正字库高级字体设计师的齐立,乃是“雅黑”字体主要设计者当中之一,“雅黑”这种字体是经由他所在团队耗费两年时间才完成的。方正字库副总经理黄学钧讲,一种字库从设计开始,历经开发阶段,再到完成测试,时间短的话需要1至2年,时间长的话则需要3至5年。
盗版挤占生存空间,10人以上的字体设计企业仅有4—5家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乐,说出了他的忧虑,那就是,如果哪一天,我们只能向美国、日本等国的厂商购买中文计算机字体,那将是种悲哀。
忧虑源于两个方面,从横向去看,中文字库数量偏少,而且更新缓慢,据孙乐介绍,大陆的厂商目前所拥有的字体款数是421款,然而大量应用汉字的日本,其字体款数却达到2973款,有着十几年平面设计师生涯、最终专注于学习和创作汉字字体并创办造字工房的丁一,用“捉襟见肘”来形容中文字体的现状。
加以纵向方面比较,中文字库厂商数量急剧减少,专业的字体设计师数量同样急剧减少。黄学钧称,“当前全国规模在10人以上的字体设计企业仅仅剩下4至5家,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或者勉强维持经营的状态。方正字库目前拥有的字体设计师数量也不到30人。”。
这样的冲击,主要源自盗版。我国个人电脑跟互联网技术大规模普及,计算机字库产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部分企业于商业活动里大量侵权使用字体,却不支付任何费用,字库企业维权困难,从业人员没法获得正常回报。黄学钧讲。
张弥迪同样觉得,“获取一款字体实在是太简单了。字体一经上市,便有人将其上传至网上从而流传开来,轻轻松松就能随意免费下载。当下国内存在好几个可免费下载字体的网站。”针对此,黄学钧宣称,“几乎没有任何一家拥有过字体设计厂商的授权”。
成为字库企业经营者一大困扰的,是版权纠纷。丁一指出,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法院对于字体侵权各个具体案例的裁定标准并非是统一的,这为字体的维权带来了不便,以及不确定性。
字库收费,主要是针对商用,公众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代表字库行业的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于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那一天,正式向国家版权局呈上了关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修改建议。建议存在两点内容:其一,在《著作权法》里明确字体设计归属于美术作品;其二,字库属于计算机软件。
在之前发生的,法律方面相关的纠纷当中,字库著作权这件事情,曾经有过一度,引发了争议。2011年的时候,方正起诉宝洁“飘柔”,说其侵犯了方正倩体字库字体的著作权,这个案子最后是方正败诉了。这个案子一审法院认定,这个字库整体是享有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但是单字并不享有;二审法院避开了这一争论,最后是以合同法来进行终审结案的。
方晓红,这位知识产权研究者觉得,于认定计算机字库字体的著作权这个事情上,要将其划分成两个层面,一是在字形基础之上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二是作为软件的著作权。
确定字库企业的一款字库字体以及其中单字是不是拥有美术作品著作权,关键是依据它的来源,比如说某字库字体源自某书法家的书法作品,并且风格大体相同,其美术作品著作权就归属于该书法家,字库公司享有该字库作为软件那件事物所具备的著作权,所以,“飘柔”的判决使得业内人士心里一阵发凉,急切地呼吁法律对字体字库予以保护。
可是,一旦字库朝着市场进行收费,好多人就会担忧,公众的利益是不是会遭受损害,针对这种情况,孙乐表明,为字库行业谋取的法律保护,主要是着眼于商用。
在黄学钧看来,好多人对于字库收费的认知里,存在一个相当重大的误区,那就是把个人使用跟商业发布的概念给混淆了。孙乐同样指出,当使用商业收费字库的时候,所倡导的是“个人花相对较少的钱去购买,然而仅能用于个人使用,要是进行商业使用的话,则需要另外去获取授权”。方晓红也给出建议,要把字库产品划分成个人版(或者家庭版)以及企业版,然后分别进行定价销售。实际上,造字工房把字体产品的发布授权依据商业发布与个人使用,在官网上区分为了两类,价格相差达到10倍以上。
因为企业维权力度的加大,以及社会对于知识产权认识程度的提高,状况也渐渐有了改变。丁一宣称,“2012年,是造字工房的设计维权年份”,最近还会公布一些侵权者名单,借助法律等一切可行的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推动行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