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未授权书法字,包装侵权赔八千
大家平常办公打字时,常常会用到各类字体,不过需要予以提醒的是,好多字体是不可以随意乱用的,一旦使用欠妥,就很有可能招来官司。就在今天(4月13日),记者得到消息,最近,常州市金坛区有一家超市,只因销售的藤席包装上面,使用了未获授权的书法字体,尽管仅仅只有8个字,却依旧被一纸诉状告到了法庭,索赔的金额高达六万多元。
2022年,丁先生的超市购进了一批藤席去销售。藤席包装上面印着一排用来宣传的“理想生活,就选择真”字样,手写的这种字体令人看着心里欢喜。然而就是这八个字,使得超市经营者跟销售该藤席的商贸公司一块儿被字体版权方告到了法庭。
有一位名叫罗俊文的,是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水北法庭担任法官助理,他讲了这样一番话,他说,那几个书法字体呢,相对而言比较小,不太容易被人注意到,然而呢,这个书法字体实际上却是使用了,使用的是权利人在网上拥有著作权的字体。
法院组织三方开展调解,于现场,丁先生情绪显得尤为激动,其觉得只不过是几个小字罢了,然而字体版权方却提出高达6万元的索赔要求,这实在让他难以理解。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水北法庭的法官助理罗俊文作出介绍,他说书法承载起书法家的智力活动以及智力成果,实际上是具备著作权的。
历经法庭多次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赔偿方案,即商贸公司给字体版权方予以8000元赔偿。法官作出提醒,在网上免费下载的字体并不等同于能够免费应用于商业途径,在使用字体的时候必须依照。“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来进行。把非免费商用字体用于商业行为,务必要获取字体版权方准许授权方可。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水北法庭之处的那个法官助理罗俊文宣称,在搞产品设计期间呢,绝对得留意字体的源头,尽可能去采用有着授权的字体或者是权利所有者开放用于商业用途的字体,从而防止那些没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