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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字体是哪几种字体 字体虽小,版权事大

近期,河北高院对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之间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最终裁决,要求被告周氏顺发公司即刻停止在其产品包装设计中使用北大方正的倩体“五谷粗粮营养燕麦片”等九个字样,并需支付5万元赔偿金;同时,永辉超市也被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带有上述九字样包装的产品。

审理此案的法官指出,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日益重视以及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境的不断完善,法院在判决、调解、和解等方面对字体著作权保护的支持案例日益增多,字体所享有的法律保护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尊重与认可。本案便是明确指出具有独创性的字体单字同样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典型案例之一。

九个单字引发纠纷

2000年7月,北大方正成功改编了《方正倩体系列(细倩、中倩、粗倩)》的美术作品。紧接着,在同年8月,该作品被提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登记号是2008-F-011015。2017年,北大方正公司发现免费字体是哪几种字体,位于石家庄长安区广安大街的永辉超市石家庄市财富广场分店正在销售一款标注为“五谷粗粮营养燕麦片”的食品。经过仔细比对,该食品包装上的这九个字完全与北大方正公司持有的方正粗倩简体字库中的字体相吻合。北大方正指出,周氏顺发公司在未获授权的情形下,于产品外包装的显眼处,以较大字号特别标注了方正粗倩简体九字,并将其作为商品名称,此行为已构成对其著作权权益的侵犯。2017年4月,北大方正以著作权被侵犯为依据,将周氏顺发公司及永辉超市告上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即石家庄中院。该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在内的共计10万元。

周氏顺发公司提出,字体本身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所定义的美术作品,倩体字库程序生成文字的过程并非创作行为免费字体是哪几种字体,北大方正不具备著作权,故其对单字的使用并未侵犯北大方正的著作权;而且,周氏顺发公司已就涉案商品所采用的倩体向设计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制作费用,因此,对设计成果的使用也不构成侵权。永辉超市声明,所涉商品系从合法正规的生产商处购得,公司已尽到应有的审慎义务,此行为并不构成对北大方正著作权等方面的侵犯。

2018年3月,石家庄中院审理后判定,《方正倩体系列》(包括细倩、中倩、粗倩)是由北大方正改编而成的字库字体,该系列字体设计风格独特,符合著作权法中美术作品的标准。因此,单字的著作权应与方正倩体系列保持一致,并享有相应的著作权;然而,被告在未获得北大方正授权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装潢中使用了这九个字,已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基于此,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要求周氏顺发公司立刻停止使用“谷”、“粗”、“粮”等九个字,并需赔偿北大方正经济损失五万元;同时,永辉超市需立即停止销售那些包装装潢中包含“谷”、“粗”、“粮”等九个字的商品。

随后,周氏顺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北高院。

法院认定构成作品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指出,案件的核心争议集中在:倩体字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所定义的美术作品;周氏顺发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侵权行为。

法院审理后判定,尽管汉字的笔画和结构属于公共领域,设计余地有限,但该倩体字在保留基本笔画的基础上,对横、竖、弯、钩等进行了多样化处理,包括粗细、长度、弧度以及独特的笔画连接方式,从而构筑了一个与公共领域文字笔画截然不同的独立字库系统。尽管单独观察倩体字库中某些特定文字(例如涉嫌的字“五”)的独创性并不十分显著,然而,将这些文字置于整个字库的背景下来考量,它们的笔画线条特点与字库中其他文字的特征相一致,并且这种一致性并不会削弱其他倩体字所拥有的艺术魅力和独特性。北京大学方正公司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并结合特定技术途径,成功获取了倩体字库,其中“谷”、“粗”、“粮”等涉案字体展现出显著的独创性和艺术美感,因此倩体字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美术作品类别。

此外,倩体字与那些在公有领域内可免费使用的宋体、黑体、仿宋等常见字体有所区别,它是一种需要付费的字体,代表了在文字市场中的创新,为人们在文字使用上提供了额外的选择。河北高院指出,倩体字的出现并未干扰到公众对文字的基本需求,也不会形成周氏顺发公司所担忧的,对汉字文化符号的正常使用及发展的阻碍。在具体操作中,“五谷粗粮营养燕麦片”这一表述手法呈现出丰富性,周氏顺发公司完全能够采用其他免费字体来实现其生产和销售目标,涉案的倩体字并非是唯一的字体呈现方式。因此,法院判定周氏顺发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积极获权避免侵权

近期,创意字体在商业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字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许多行业专家指出,这一案件的裁决为我国字体版权保护提供了新的参照,这对促进字库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唤起商业界对创作价值的尊重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观察近年来的字体侵权案例,可以发现侵权领域相当广泛,主要包括字库侵权和字体侵权两大类型。以《失恋33天》为例,其未经授权使用了‘悦黑体’,这便构成了字库侵权;而本案例则属于单字字体的侵权行为。徐耀明,中文在线法律服务中心的副总经理,提出观点称,普遍认为,字库是计算机软件的一种,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它属于计算机程序,并且在著作权法的范畴内被视为作品;而对于那些独创性较高的计算机字体,通常会被归类为美术作品,因此也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现阶段,法院对于字体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大约是每字3000元至1万元不等,一旦字体设计在商品盈利环节扮演了核心角色,赔偿数额还将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与国内普遍偏低的字体及字库授权费用相比,提前通过正规途径支付费用并取得授权,其经济性显然更为突出。业内专家指出,随着司法实践中对单一字体及字体库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逐渐明朗化,这无疑将促使对字体库和单一字体的保护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张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