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个汉字侵权赔近七万!法院公布字体著作权纠纷案例
大型超市所售的羊肉制品,其外包装之上的几个汉字,圆胖且可爱,然而却引发了一场官司。宁夏的某食品公司,以及厦门的某超市,双双都成为了被告。某字库公司来到厦门进行诉讼以维权。
被设定为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时间区间是本月20日直至26日,思明区法院公布了一起有关字体的著作权纠纷事项,法官宣称,尽管字体使用牵扯到版权方面的问题,然而常常被众人给忽略掉了。
【案情】
字体已获著作权登记证书 被告辩称字体不是美术作品
是这样的,有个字库公司起诉了,在1997年6月的时候,该公司和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签了字稿购买合同书,之后呢经过进一步创作,于2000年首次发表了A艺术字体,到2008年5月的时候获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个食品公司,未经许可,在商品包装上有8个汉字使用了A字体,然后超市销售这类商品。在2021年12月,字库公司委托公证机构,针对商品的标识、销售情况等来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所以呢,字库公司要求食品公司和超市马上停止侵权,并且让食品公司支付赔偿。
开庭进行审理之际,食品公司提出了异议,其觉得汉字乃是信息交流所运用的工具,绝不应被任何一个人独自占有,字体自身不应当隶属于著作权法予以保护的美术作品范畴,在设计包装之时是从第三方那里下载并免费试用的字体。食品公司还进一步提出,消费者购得羊肉制品是鉴于产品自身所具备的知名度,而并非是由于外包装采用了何种字体。
超市经营方称,所售产品来源具备合法性,和供应商签的合同里存有供应商的承诺,此承诺内容为“所售商品及其包装、标识以及商品的交付和销售均未以任何形式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涵盖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超市难以知晓包装或许出现侵权之举。出现争议后,门店迅速下架产品并进行封存处理。
【判决】
开庭后仍延续使用原包装 法院认定侵权情节较为严重
经审理,思明区法院认定,字库公司创作完成了A字体事宜,且在国家版权局依法开展著作权登记,从而依法享有著作权。羊肉产品包装之上所使用的8个汉字,具备A字体所独有的艺术特征,尽管食品公司辩解称是从第三方下载字库,然而下载压缩包之内明确备注有“任何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均不得使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己承担”,食品公司的这般行为侵犯了字库公司对该8个单字所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超市所进行的销售举动,同样会构成处于著作权法范畴之内的发行行为,这属于对字库公司著作权的一种侵害行为。
思明区法院又查明,食品公司自2018年起,就在网店售卖使用A字体的产品,其产品销售量超过50万件。本案开庭之后,食品公司依旧在使用该字体,并且未支付使用费 ,法院认定食品公司的侵权情节相对严重,主观恶意程度较大。基于此情形,参照字库公司授权使用的市场价格,字库公司提出赔偿经济损失5.4万元的主张,这是于法有据的。
最终,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食品公司要马上停下使用含有A字体的产品包装,超市需立刻停止售卖相应商品,食品公司要向字库公司赔付经济损失5.4万元,还要赔付为制止侵权所花费的公证费、律师费1.5万余元。
【法官说法】
字体别乱用,小心侵权!
即便汉字有着固定的书写规范,然而那个字形笔画,还有结构搭配,是能够以不同的风格样式去呈现的,并且存在比较大的创作空间,字体同样是能够成为美术作品的,还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要是未经授权就使用字体的话,是存在侵权风险的。好多使用者,法律意识是淡薄的,还心存侥幸,擅自使用字体去从事商业行为,经由这般所导致的侵权诉讼,可不在少数。
法官给字体使用者予以提醒,在使用之前,务必要去查询并了解字体的版权状况,要留意字库厂商所发布的免费声明,减少从小的第三方那里下载字体,就算是办公软件之中、设计软件里面带有的字体,也不一定能够用于商业用途。其次,在开展商业宣传或者进行产品渲染的时候,要选择去购买正规字库厂商的字体。倘若企业标识或者常用商品包装等出现侵权情况,给企业品牌形象以及日常经营带来的影响会更加复杂,千万不要因为小小的事情而造成大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