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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字体免费下载 图片黑洞之外!字体商维权凶猛,曾向游戏巨头索赔4亿

近两日,视觉中国、全景网络等图片服务提供商因黑洞照片及相关“维权争议”而备受关注:他们擅自将科学新成果、国家象征图案,甚至前辈国家领导人的形象,添加水印后公开标价以谋取私利。在此之前,因未能满足其要求游戏字体免费下载,大量诉讼文件如雪花般纷至沓来,使得众多中小企业和个人难以应对。

实际上,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滥用现象并非仅限于图片领域;近年来,所谓的“字体侵权”问题也成为了众多网络从业者的心头大患。他们只因在作品中使用了与某字体字库略有相似的字体,便遭遇了猛烈的律师函攻势,或是那些自称“知识产权代理”的公司频繁的电话骚扰。而这些麻烦,往往只是因为他们在公众号中使用了网络上下载的字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对众多裁判文书的深入研究,发现那些设计出数百甚至上千种字体的行业巨头,竟然显得十分贴近生活,他们似乎总是热衷于为了几款难以界定是否构成侵权的字体,与一些小型食品生产企业、街头巷尾的超市展开法律诉讼。

小超市、食品厂家频繁成为维权目标

这类字模制造企业是如何进行“维权”活动的呢?《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特地于裁判文书网站上进行了详尽的查询。

以我国字体行业的领军企业、字体种类超过一万种的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北大方正电子)为例,根据天眼查的统计,该公司面临的法律诉讼高达273起,其中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有164起,其他著作财产权侵权纠纷则有37起。可见,侵权诉讼已成为该公司法律纠纷的核心内容。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北大方正电子在维权的过程中,其对手并非那些声名显赫的企业。以(2017)苏0102民初1615号判决书为例,该判决书揭露了这样一个事实:北大方正电子因一台售价仅为69.9元的电吹风上印有“我就要超人”五个字,涉嫌侵犯了字体版权,遂向该电吹风的生产商及销售该产品的南京某超市提出了20万元的索赔要求。

例如,(2016)沪0110民初9621号判决书揭示,北大方正电子因在上海崇明以12.9元购得的一包香辣豌豆,其包装上印有“香辣豌豆”四个字,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其公司旗下字体,故而向食品生产商及销售超市索赔,分别要求赔偿18000元和9000元,同时还需负担66000元的公证费及律师费。

跨国游戏巨头用5款字体遭索赔4亿

在互联网上,记者轻松地发现诸多小型企业和网店因字体问题被指控“侵犯版权”,从而接到了律师的警告信。

若某网店涉嫌采用了源自方正字库的“加工定制”四个汉字,便遭遇了律师的正式函件。

有时,某些字体制造商并未明确指出企业具体在哪方面违反了著作权规定,却直接发送所谓的“协商信函”。

字体公司提出某些字样可能存在侵权问题,这难道意味着企业就必须无条件支付赔偿金吗?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根据现有裁判案例分析,从某一字体集中单独提取汉字是否构成侵权,实际上尚无明确结论。以2008年北大方正电子起诉宝洁公司为例,该公司生产的“飘柔洗发水”包装上的“飘柔”二字,据称源自北大方正电子旗下的“倩体”字体,北大方正电子遂要求宝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一审判决书指出,由于字的结构和笔画无法更改,单个汉字所展现的风格存在一定的限制,因此要使单个汉字形成与其他字体截然不同的独特风格相当不易。认定每个汉字都拥有著作权,依据并不充分。鉴于此,法院对北大方正电子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了驳回。

某些案例指出,在特定字体组合中,部分字体的创新性较为突出,而另一些则相对较弱,是否构成侵权行为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汉仪公司曾就笑巴喜公司所采用的“笑巴喜”这一商标名称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汉仪公司旗下字体的知识产权。然而,经过审理,法院判定汉仪公司确实拥有“笑”和“喜”这两个字的著作权,但“巴”字则不具备与其他两个字相似的独特个性,因此该字未能满足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标准。

即便在确认存在侵权行为的前提下,法院亦不会同意字体供应商提出的过高赔偿要求。以2007年为例,北大方正电子公司以方正字库中的五款字体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起初索赔金额为1亿元,之后又将索赔额提升至4.08亿元。然而,到了2012年,法院最终判决暴雪公司需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以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字体开发有成本 但不能让人“无字可用”

谈及此,字体供应方或许会感到不满:设计并制造一款字体需投入众多时间和资金。一旦遭遇侵权问题,确实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资深字体制作人曾指出,字体产业是一个极具创造性的领域。设计一款字体,成本至少在数十万元,多则可达百万元,且往往需要数年时光。然而,盗版现象的普遍以及法律监管的不足,导致众多字体在投入开发后无法收回成本,严重阻碍了整个字体行业的进步。

记者观察到,在多起诉讼文件中,字体制造商详细阐述了字体制作的复杂过程,以此论证维护权益和提出索赔的合理性。

北大方正电子曾对外公布,其字库制作流程涵盖了八个关键环节,起初需由资深设计师精心打造风格一致的字体草图;紧接着,还需进行人工校对和修正,以此提升每个字体的品质。

然而,针对这一观点,存在一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在保护字库字体方面,必须设定一个合理的范围,防止其过度保护对数千年来文字基本功能的正常运用造成干扰。

在北大方正电子与宝洁公司的诉讼案中,宝洁方在判决书中提出抗辩:若汉字数字化产生的字库中,每个独立的汉字、字母、符号都被认定为美术作品的演绎。按照这一推理,那么在电脑上使用的显示屏和打印机字体,诸如宋体、黑体等,也应被视为演绎作品,并拥有独立的著作权。

在长达五十年的保护期限里,为了避免承担高额的字体使用费用,公众不得不回归到使用手写笔画的年代。

张玉瑞,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亦持有相似观点。他认为,字体设计师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曾提出一种比喻,即字体工具生成的一个字等同于一幅图画或影像,并据此实行按字计费。在这种“二次计费”的背景下,我国民众将丧失对“国标字体”进行免费、随意使用的权利。

他着重指出,以英国的版权法律为参照,字体设计者的权利并不妨碍使用造字设备进行打印或印刷等操作。字体设计本身享有版权,造字工具同样拥有版权游戏字体免费下载,然而,由这些工具打印出的文字却并不享有版权。

字体侵权如何判 听听律师怎么说

那么,如何判定字体是否构成侵权?我们是否拥有官方的指导意见?针对这一问题,本刊记者(以下简称NBD)特别对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鑫石律师进行了专访。